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介绍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国于2010年设立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是新增设的19个硕士专业学位之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达201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通知(学位〔2010〕32号)》,我国共有78所高校首批获得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列入2011年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专业目录。
为帮助广大考生加深对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了解和认识,引导广大考生积极报考,吸收优秀生源,兹就广大考生关心的相关问题做一个详细介绍。
一、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性质
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是针对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全面建设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国际商务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专业学位类型。设立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是进一步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步伐,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战略举措,是列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教育发展任务之一,也是实现《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所确定的大力开发国家急需紧缺国际商务专门人才目标的重要保障。
现代化高素质的国际商务人才应当具备五种能力:(1)开阔的国际视野,广博的知识和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2)精通国际经贸知识,并具有很强的国际交流能力和国际商务运作能力,特别是能娴熟地运用一门以上外语开展商务活动的能力;(3)通晓国际经贸法律和惯例,并具有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具有国际经贸实务操作能力,以及熟练运用各种现代化工具搜集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和决策的能力;(5)掌握跨文化知识,善于进行国际商务交往,具有了解、尊重并调和文化差异的能力。根据国家商务部对国际商务人才的分类,我国所称的国际商务人才,广义是指具有一定国际商务知识和能力,在商务领域、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中,从事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及国际商务运营等相关工作的人员;狭义是指高级国际商务人员,特指当前最紧缺、最急需的跨国经营管理人才、国际商务营销人才、国际投资管理人才、国际经济法律人才和国际商务谈判人才等五类专业人才。
我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世界第一出口大国、第二进口大国,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十分活跃,国际经济合作程度不断加深,正在全面提高建设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水平,迫切需要大批高层次、厚基础、复合型、外向型和创新型的国际商务专业人才。然而,我国国际商务人才队伍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与实际需求都存在很大的差距,突出表现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供给严重短缺;跨国经营的适应力严重不足,缺乏国际化视野;应对国际市场新环境的创新能力严重匮乏。
国际商务硕士是针对“职业型”学生设计的以学术为底蕴,注重专业训练,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为目的的专业学位。它以培养高素质国际商务专业人才为目标,以培养高级国际商务人才为最高标准。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生将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书)。与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对应的学术型硕士专业是国际贸易学专业、世界经济专业,三者共同构成较为完善的培养开放型经济体系高素质专门人才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二、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点
国际商务作为一个学科出现,发端于1960年代初企业在国外直接投资(FDI)现象的大量涌现,而FDI的一个重要当事方是东道国政府,国际商务从一开始就不局限于企业层面,与工商管理有着根源上的差异。国际商务作为一个学科源自经济学,50年来经过多学科交叉融合形成了一个独立学科。从学科发展来看,它跨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律、人类学、历史学、应用语言学等,发展了科学人文范式,具有典型的跨学科性质。
国际商务硕士培养掌握国际化过程专门知识和技能的高级专业人才,使其胜任经济全球化环境下的经济经营和管理工作,包括进出口、国际生产运营、国际营销、国际投资、国际谈判以及国际法律事务等。国际商务硕士作为一个独立的职业性硕士学位,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荷兰等国都得到了很大发展,且越来越受到欢迎,尤其在经济外向型程度高的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荷兰等发展更是迅速。
我国的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国际商务应用型高级人才,区别于国际贸易学、世界经济等学术型学位,也区别于管理学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弥补了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对国际经济贸易经营与管理高级职业化专门人才培养的空白。它与国际贸易学、世界经济学术型学位不同,是对经济理论的拓展应用,相对更注重于操作技能的培养;它又与管理学的专业学位不同,突破了企业层面的限制,需要具备把握国际经济与贸易关系的宏观思维;同时它与西方国家的国际商务硕士也有一定的差异,不仅把商务活动扩展到国际纬度,而且贴近中国开放型经济体系和经济转轨的现实,具有突出的中国特色。
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呈现专业性、综合性和开放性三个特点。
1.专业性
专业性突出体现在复杂的全球社会、政治、文化和经济环境下从事商务活动的职业定位,强调理论和实际工作技能尤其是软技能的平衡。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通过基础课程国际纬度的扩展,跨学科课程和国际经济贸易技能课程的设置,通过大量的实验教学、外语教学、案例研究、小组讨论以及在实习基地锻炼等教学手段,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实际工作中最先进的方法,具备在相关商务领域较强的工作能力、外语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该专业学位是以职业性和实践性为导向的,具有明显的专业性。
2.综合性
综合性意味着国际商务硕士要具备宽厚的知识面,学习多门多学科的课程,塑造较高的执业操守,形成广博知识与较强能力的综合素质,胜任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成功开展商务活动的工作。
3.开放性
开放性突出培养过程和方向设置的开放特征。培养过程的开放性是指与企业和政府密切联系,或与企业和政府联合培养,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作为人才培养另一个主体的积极性。方向设置的开放性是指针对国际商务环节或侧面的不同,设置具有现实迫切需要同时又具有独特性的系列方向,如国际商务环境、国际服务贸易、WTO事务、国际金融、国际企业经营与管理、国际投资促进、国际知识产权贸易与保护、国际经济合作、国际会展等方向。
三、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复杂国际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和国家发展需要的,通晓现代商务基础理论,具备完善的国际商务知识体系,熟练掌握现代国际商务实践技能,有较强的英语(和/或其它外语)交流能力和国际商务分析与决策能力,胜任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国际商务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商务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令,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积极进取精神,具有全球视野和创新意识。
2.掌握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对复杂变化的国际商务环境的学习能力和战略意识,具有组织协调国际商务工作的领导潜质。
3.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具有较高的跨文化交流能力。
4.身心健康。
四、培养方向
各招生培养单位应根据自身办学优势和社会需求设置具体的培养方向,并根据培养方向设置课程模块,制定具体培养方案。
五、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各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2)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或六级水平,具体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
(3)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7.为培养复合型人才,鼓励具有不同学科、专业背景,有志于从事国际商务工作的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报考。
六、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先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凭网报编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和交费。详情请注意浏览招生单位的主页。
2.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可任选报考点报名,但必须在现场报名点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七、考试
(一)初试
1.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由招生单位统一选择;③303数学三;④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2.参考书目:434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所含内容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考试大纲(见附件)。
3.初试时间为2011年1月15-16日。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2.招生单位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
3.招生单位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复试人数一般为计划招生规模的120%左右。
4.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
5.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公司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两种类型,培养费标准由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确定,其中:
1.自筹经费(培养费自负)全日制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招生单位,可转户口(除学校所在地散居户口外),毕业时按“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工作单位。
2.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招生单位,不转户口,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九、学习方式及年限
2011级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部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各招生单位具体确定学制,学制通常为2-3年。
十、培养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招生单位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将获得研究生学历证书,并被授予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
十一、培养方式和教学过程
(一)提倡学校与政府机关、经济产业部门、企业等单位联合培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采取订单定向培养等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
(二)采取学分制。
(三)采用启发式和研讨式教学方法。授课内容少而精,必须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际应用,把课堂讲授、研讨、案例教学、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重视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企业参与教学、聘请实际部门有丰富经验的专家讲课或开设讲座。
(四)加强实习实训教学环节,建立实习基地,着力建立培养与就业互相促进的长效机制。
(五)成立导师组,建立“双导师制”。形成一支既有较高学术含量,又有明显职业背景、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解决问题能力的导师队伍,包括具有国外教育背景的专家,具有相当学历的商务官员、实际商务工作专家等,促进导师队伍的多元化。
(六)重视和加强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十二、课程设置
国际商务的核心课程包括国际商务微观、宏观环境分析;国际化经营(含跨国公司)的基本战略和操作技能,如市场、运营、管理、财务和人力资源;跨文化交流和管理,尤其是外国语言的应用能力等,着重于当前快速发生变化的全球经济。实行学分制,根据参考性培养计划,完成全部培养计划需要修满34个学分,包括课程28学分、学位论文4学分和社会实践2学分。课程类型分为学位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课程类型与学分分布:
1.学位课(公共必修):(10学分)
政治理论2学分
商务外语3学分
国际商务经济学3学分
国际商务2学分
2.专业必修课(10学分)
国际货物与服务贸易2学分
国际投资与跨国经营2学分
国际金融2学分
国际商务谈判2学分
国际商法2学分
3.专业选修课(专业方向课)(8学分)
选修课分为自由选修课和方向选修课,其中单个方向至少修6个学分,全部共修满8个学分。
培养方向除我国急需的国际贸易实务、跨国经营管理、国际商务营销、国际投资管理、国际经济法律、国际商务谈判等方向以外,各招生单位可根据各自的学科优势设立特色方向,每个方向设立3门课程,计6个学分。
4.学位论文(毕业设计)(4学分)
学生应当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或毕业设计(可以是理论与政策研究、国际商务案例分析、国际市场调研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等多种形式),取得4个学分。
5.实习(2学分)
各培养单位应加强和实践部门的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学生参加实习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完成全部实习计划的学生将获得2个学分,实习学分为必修学分。
十三、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的写作一般需要一个学期。学位论文的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形式可以是理论专题研究、政策分析报告,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或实际意义的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无论以何形式,评价论文水平主要考核其综合运用所学国际商务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内容是否有创新,是否有实用价值。
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2名实际业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十四、在校管理与待遇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执行相同的管理制度,并在奖助制度、就业政策方面享受相同的待遇。
十五、奖助制度
(一)招生单位奖助制度
1.招生单位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掌握国家制定的研究生资助政策;
2.要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资助纳入全校资助工作范围,在政策措施、经费投入、条件保障等方面与普通研究生一视同仁,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获得相应的资助;
3.要按照规定标准,向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国家任务生按月发放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及时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其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财政、银监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大力推进、扎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督促所属各县级资助管理机构会同具体办理贷款业务的基层金融机构,及时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办理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六、就业政策
(一)构建制度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合格者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执行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有关管理和就业政策。
2.各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高等学校和有关培养单位要切实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纳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工作,统筹本地区、本校各类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积极做好相应准备,努力构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就业服务体系
(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拓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渠道
1.招生单位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科学设置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业课程和教学内容;
2.要从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特点出发,在培养过程中大力加强与国际商务行业企业的合作,通过校企合作办学、订单定向培养、鼓励企业参与教学等方式,强化实习实训教学环节,着力建立培养与就业互相促进的长效机制;
3.推进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与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资格的衔接工作。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或取得硕士学位之后,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科目,只参加《国际商务专业知识》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国际商务硕士学位可以逐步作为取得商务领域中高级管理岗位的任职资格。
(三)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积极探索建立针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发展课程体系,加强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要按照国家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规定和政策,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办理派遣、报到等相关就业手续。
招生单位积极开拓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就业市场,加强与国家重点行业、大型企业、行业组织等的联系,充分利用行业、企业及员工等资源,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尽可能多地提供就业岗位信息。
十七、未来职业发展方向
国际商务硕士的培养对象既可以是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也可以是相关专业刚毕业的大学生,需要学生具备与国际商务相关联的专业背景,培养目标是胜任在开展国际商务活动的各种产业类型和所有权形式的企业,包括三资企业、跨国公司、进出口公司、高科技企业、金融机构、与国际商务相关的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国际商务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商务专门人才。
国际商务硕士的职业生涯有着从商务专家向高级管理人员发展的顺畅通道,就业的场所遍布世界,在世界上任何有商业存在的地方,就会有国际商务硕士的职业发展机会。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壮大,我国对能够管理全球商业活动的专门人才需求会不断增加,国际商务硕士在我国的职业发展前景更加光明。